易快平台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商户与易快平台协议约定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买家在签收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对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可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第三条 选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向易快平台卖家发出退货申请(自物流显示签收商品的次日零时起计算,满168小时为七天)。
第四条 退货条件
1、买家可对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具体情形见附件1)并符合完好标准的商品(完好标准详见附件2)发起“7天无理由退货”申请。
2、选择无理由退货的买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向商户发出退货的申请(详见第三条)。
3、商品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时,若有配件、赠品、买家退货时应当确保商品及赠品完好并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时,商户不得以此拒绝交易商品退货,但可依法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K券、易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
第五条 易快平台要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卖家单方或买卖双方约定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无效。鼓励卖家向买家提供更优于易快平台要求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
第六条 服务要求
1、若买家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商户收到退货申请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买家提供真实有效的退货信息,包含但不限于退货地址、联系方式等。
2、商户在收到买家退回的商品后,应在1小时内完成退款,若买卖双方对退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 买家进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时,若商品卖家包邮,买家仅承担退回邮费;若商品未包邮或系卖家附条件包邮的,买家部分退货致使无法满足包邮条件的,由买家承担所有邮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买家存在滥用会员权利行为的,所有运费均由买家承担。
第八条 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约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约定的,易快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易快平台对商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易快平台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商户公示。
第十条 本规则于2024年8月5日生效。
附件一 七天无理由退货适用情形
分类 |
类型 |
商品举例 |
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一、买家定作的,定制类商品; |
个性定制、设计服务; |
二、鲜活易腐类商品; |
鲜花绿植、水产肉类、新鲜蔬果、宠物、巧克力、月饼、粽子、速冻冷鲜类食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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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线下载或者买家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
网游、话费、数字阅读、网络服务、电子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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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类 |
教育培训、生活缴费、生活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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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付的报纸、期刊 |
期刊杂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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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可选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六、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商用商品,或者短期内价值频繁波动的商品; |
智能商品、商用厨电、黄金等; |
七、拆封后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
食品、保健品、滋补品、贴身用品、成人用品、酒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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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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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九、除以上八类商品外的所有品类商品,均需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
服装服饰(除贴身用品)、食品类(非鲜活易腐类的及具备塑封包装的)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纺居家日用、母婴用品(除食品、贴身用品)、宠物用品(除食品、药品)、图书、珠宝钻石类、家具、家电等。 |
附件二、商品完好标准
一、通用标准
商品完好指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和功能,商品本身、配(附)件(包含商标吊牌、使用说明书等)、商标标识等齐全。买家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
1、功能完好:买家应确保退回的商品保持原有的品质和功能完好。买家基于查验商品的品质、功能,而必须打开商品包装或调试的,不影响商品被视为完好;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将视为商品不完好。如商户对功能完好有特殊规定,建议商户明确指出因使用后、激活后造成商品不完好的具体阶段或场景。
2、附件完好:买家应确保退回的商品和相关配(附)件(如吊牌、说明书、三包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未受损/受污/刮开防伪/激活(授权)等情形,无外观/系统记录/数据使用痕迹。
3、一般商品外包装完好:包装完整是指包装未缺失,包装整体结构完整。在包装运输或拆卸过程中产生的难以避免的形态变化,如适度的变形、污渍、局部破损等,不认定其影响商品包装完整。
1)部分商品因包装特殊性,7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提供商品原包装,且包装需保持完整,比如电子产品、家电类商品、灯具类商品、或包装价值较高的商品(如手表、金银、珠宝首饰、贵重礼品)等,(原包装是指生产厂商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不含销售商或物流服务商自行二次封装的包装),且需保持原包装完整。
2)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成人用品、图书、婴儿尿片、音像制品外包装有一次性密封的,若破损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密封”系指:商品包装被生产厂商加以了封条(签)或整体塑(密)封的包装措施。
3)若商品包装客观上确有防伪性、唯一性、收藏纪念价值等特殊附加价值的,如数码、个护、智能设备等类目,商户须在合理范围内对商品特定的包装保护进行显著提示,经商户显著提示后,若商品包装损坏造成价值贬损或功能丧失的,可认定其商品价值贬损较大。若商户未经事前显著明示提出包装保护要求或商品包装并不具备上述特殊性的,则依照一般商品包装的完整标准处理。
如何做到“显著提示”:商户采用醒目的方式提示买家应当注意特殊商品包装的保护要求,如明确指出造成商品包装不完好的具体包装层,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①在商品描述页面作出提示;
②在买家购买前与买家达成一致;
③在商品包裹内进行醒目提醒。
4、赠品遗失或破损、发票遗失不影响商品退货。赠品破损或遗失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客户遗失发票由客户承担相应税款。